Linkly 的使用条款和条件

版本 1.7 | 最后更新:2026 年 10 月

1. 介绍和协议

这些使用条款和条件("协议")管理您对 Linkly 平台的访问和使用,包括位于 linklyhq.com 的网站、所有相关应用程序、API 以及 Linkly Ltd 提供的服务(统称"服务")。在访问或使用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通过注册账户、访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服务,您确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接受本协议,您表示并保证您有权将该实体与本协议绑定。如果您不完全接受这些条款,您必须不访问或使用服务。

2.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协议" 是指这些使用条款和条件,连同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反垃圾邮件政策以及客户接受的任何订单表格或计划文档。
  • "客户" 是指注册或以其他方式访问服务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实体。
  • "客户数据" 是指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交到服务的所有链接、URL、分析数据和其他内容。
  • "文档" 是指 Linkly 在 /support 提供的技术和用户文档。
  • "知识产权" 是指所有专利、发明权、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服务标记、商业秘密、数据库权、域名、设计权以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已注册。
  • "服务" 是指 Linkly 平台,包括网络应用程序、API、浏览器扩展以及 Linkly 提供的所有相关服务。
  • "Linkly" 是指 Linkly Lt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的公司,其注册办公地在英格兰。
  • "订阅" 是指客户在订阅期间内访问和使用服务的权利,以换取费用的支付。
  • "订阅期" 是指客户订阅处于活跃状态的时期,如适用计划中所述。
  • "计划" 是指客户选择的订阅级别(包括免费版、入门版、专业版、商业版和企业版),如 定价页面 所述。
  • "定价页面" 是指 linklyhq.com/pricing,其中列出了当前计划、费用、计费周期、包含的功能和使用限制。
  • "附加服务" 是指可选容量包,用于扩展指定的资源(如跟踪点击、新链接或自定义域),在专业版和商业版计划中可用,如定价页面所述。
  • "免费计划" 是指免费提供的计划。
  • "企业计划" 是指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自定义商业条款下提供的计划。
  • "订单表格" 是指 Linkly 与客户之间执行的任何文档(包括企业计划),记录商定的商业条款。
  • "测试功能" 是指 Linkly 提供并标识为"测试"、"预览"、"早期访问"、"实验性"或类似标识的任何功能、产品或服务。
  • "AUP" 或 "可接受使用政策" 是指 Linkly 反垃圾邮件政策,已通过参考合并到本协议中。

3. 可接受使用

3.1 允许的使用

Linkly 授予客户在适用订阅期间内访问和使用服务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可撤销许可证,仅用于客户的内部商业目的,并应遵照本协议和文档。

3.2 可接受使用政策

客户使用服务始终受 Linkly 可接受使用政策(反垃圾邮件政策) 的约束,该政策已通过参考合并到本协议中。如本协议与可接受使用政策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更严格的条款应适用。

3.3 禁止行为

在不限制可接受使用政策的情况下,客户不得,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服务进行:

  • 分发、传输或便利不请自来的商业沟通(垃圾邮件)或进行网络钓鱼操作;
  • 分发恶意软件、勒索软件、病毒、特洛伊木马或任何其他恶意或有害代码;
  • 从事任何非法、诽谤性、欺诈性活动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活动;
  • 尝试获得对服务任何部分或连接到服务的任何系统或网络的未授权访问;
  • 通过服务对服务或第三方进行分布式拒绝服务 (DDoS) 攻击或其他安全攻击;
  • 以对 Linkly 基础设施造成不成比例的负载的方式使用服务;
  • 进行再许可、出售、转售、转让、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服务用于第三方的利益,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
  • 对服务的任何组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尝试推导源代码。

3.4 客户责任

客户单独负责:

  • 确定服务是否满足客户的要求;
  • 在使用服务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 维护其认为重要的任何客户数据的自有备份;
  • 确保其使用服务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3.5 执行

Linkly 保留暂停或终止违反本协议或可接受使用政策的账户和禁用链接的权利。在违规性质合理要求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服务或其他客户的情况下,Linkly 可能会采取此类行动,无论是否事先通知。如果您不确定特定用途是否被允许,请在继续之前联系 Linkly。

4. API 访问和公平使用

对 Linkly API 的访问受 API 文档 中规定的公平使用政策和速率限制的约束。Linkly 保留对以下行为的账户进行速率限制、暂停或永久撤销 API 访问的权利:

  • 以导致服务对其他客户的性能或可用性严重下降的数量或频率提出请求;
  • 以与其预期目的不一致或违反本协议的方式使用 API;
  • 绕过或尝试绕过 Linkly 实施的速率限制或其他技术控制。

Linkly 将使用合理的努力在暂停 API 访问之前就公平使用违规行为提供通知,但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服务完整性的情况下除外。

5. 安全事件和基础设施保护

被认定为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凭证填充或其他严重影响服务可用性或性能的安全事件目标的账户可能会立即被暂停或终止,无需事先通知。此类行动是保护平台完整性和所有客户利益所必需的。

Linkly 将在事件稳定后尽快通知受影响的客户任何根据本条款产生的暂停。有关 Linkly 安全实践的信息可在 /support/linkly-security 获取。

6. 知识产权

6.1 客户数据

客户保留客户数据中的所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Linkly 不对客户数据声称任何所有权利益。客户授予 Linkly 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免特许权费的许可证,仅在提供服务、履行 Linkly 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以及支持 Linkly 的合法内部业务运营所需的范围内使用和处理客户数据,包括服务改进和自动化客户沟通。

6.2 Linkly 平台

服务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软件、功能、设计、品牌和文档,是并将继续是 Linkly 或其许可方的独家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解释为将服务中的任何知识产权转让给客户。

6.3 反馈

如果客户向 Linkly 提供有关服务的任何反馈、建议或建议("反馈"),客户特此授予 Linkly 永久、不可撤销、免特许权费、全球范围内的许可证,以任何目的使用、合并和利用此类反馈,无需对客户的任何义务或补偿。

6.4 使用客户名称和徽标

通过进入本协议,客户授予 Linkly 非排他性、免特许权费的许可证,以使用客户的公司名称和徽标,以便在 Linkly 的营销材料、网站和投资者演示文稿中将客户识别为服务的用户。客户可通过支持门户通知 Linkly 随时撤回此权限,Linkly 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删除此类参考。

6.5 商标

LINKLY 是 Linkly Ltd 在美国的注册商标(美国注册号 8509155)。客户在本协议下不获得 LINKLY 名称或徽标中的任何权利。除非 Linkly 以书面形式许可或法律允许对服务的准确参考(例如,说明客户使用 Linkly)外,客户不得使用 LINKLY 名称或徽标,或任何与其混淆相似的名称、徽标或域名,作为或在客户自己的业务、产品、服务或域名内,或以任何方式表明 Linkly 赞助、认可或与客户有关联。任何对 LINKLY 名称或徽标的允许使用必须遵循 Linkly 的 品牌指南。

7. 服务可用性和变更

7.1 可用性

Linkly 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持续基础上提供服务。客户确认服务可能受到计划内和计划外维护、升级或 Linkly 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造成的停机。当前和历史服务状态可在 status.linklyhq.com 获取。

Linkly 不保证不间断的服务。在影响付费客户的重大故障情况下,Linkly 可以根据其唯一裁量权提供最多一 (1) 个月订阅费的退款。此类退款是可自由裁量的,不构成对责任的认可。

7.2 服务修改

Linkly 保留随时修改、增强或停用服务的任何功能或方面的权利。Linkly 将使用合理的努力在任何实质上和不利地影响核心功能的变更生效前至少三十 (30) 天向付费客户提供通知。在收到此通知后继续使用服务应构成对已修改服务的接受。

7.3 测试功能

Linkly 可能不时向某些或所有客户提供测试功能。测试功能按"现样"和"如有"提供,仅供评估之用,不在任何服务可用性承诺范围内,且不受本协议下的任何保证、赔偿或服务水平承诺的约束。Linkly 可能随时修改、暂停或停用任何测试功能,无需通知。客户对任何测试功能的使用是自愿的,由客户自行承担风险。Linkly 可根据其裁量权将与测试功能相关的使用数据和反馈视为第 6.3 条下的反馈。

7.4 第三方链接和服务

服务可能便于创建到第三方网站和服务的链接。Linkly 对通过使用服务创建的链接访问的任何第三方网站、应用程序或服务的内容、合法性或实践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责任。

8. 期限和终止

8.1 期限

本协议从客户接受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其条款终止之日止保持有效。

8.2 客户终止

客户可随时通过在账户设置中取消账户或联系 Linkly 支持来终止本协议。取消后,客户的订阅将保持活跃状态直到当前计费周期结束,之后对服务的访问将停止。提前支付的费用不可退款,除非本 退款政策 中明确规定。在客户处于年度计费周期的情况下,订阅将保持活跃状态直到年度期限结束,为年度期限提前支付的费用不可退款,除非退款政策中所述或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所要求。

8.3 Linkly 终止或暂停

Linkly 保留在以下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客户账户的权利,无论是否通知:

  • 本协议的实质性违反,包括违反可接受使用政策;
  • 与服务相关的欺诈、欺骗或辱骂行为;
  • 未能支付本协议下应付的任何费用;
  • 任何使 Linkly 或其客户承受法律或监管责任的活动。

8.4 终止效果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时:(i) 授予客户的所有许可证立即终止;(ii) 所有客户链接将被禁用;(iii) 客户数据将在终止后的三十 (30) 天内保留,之后将被永久删除。对于付费账户,分析和链接数据在订阅期间内保留五 (5) 年。客户单独负责在账户关闭前导出任何希望保留的数据。

8.5 存续

以下条款应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继续有效,范围限于必要以实现其条款的目的:第 6 条(知识产权)、第 9 条(费用和支付)就终止前应计的任何费用、第 10 条(数据保护和隐私)、第 11 条(保密性)、第 12.3 条(保证免责声明)、第 13 条(责任限制)、第 14 条(赔偿)、第 17 条(一般条款)以及本协议中根据其性质旨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任何其他条款。

9. 费用和支付

9.1 订阅费

访问服务的付费功能需要按月或年度计费周期提前支付订阅费,如客户在计划选择时所选择的。适用于每个计划的功能、使用限制和费用如订阅时有效的 定价页面 所述。在客户选择年度计费周期的情况下,费用应在年度期限开始时全额预付,订阅将在整个期限内保持有效。未使用的使用额度(包括跟踪点击和新链接)不会滚转到下一个计费周期。

9.2 超出计划限制和自动附加服务

每个计划包括如定价页面所述的使用限制。如果客户在计费周期内在专业版或商业版计划中的使用超过任何这些限制,Linkly 将自动将一个或多个附加服务应用到客户的订阅,以覆盖超额。附加服务按应用时有效的定价页面上发布的费率计费。

附加服务是循环的,并在随后的每个计费周期继续计费,直到客户删除它们。客户可随时通过账户设置或联系 Linkly 支持删除附加服务,更改将从下一个计费日期生效。在周期中途应用的附加服务按当前计费周期剩余部分按比例计费。

通过接受本协议并选择专业版或商业版计划,客户明确授权 Linkly 以此方式应用和收费附加服务。Linkly 将在每次自动应用附加服务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

附加服务费用不可退款,除非适用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所要求。客户单独负责监控其使用情况和管理其附加服务配置,并可随时降级其计划或删除附加服务以控制未来的费用。

9.3 支付方式和支付失败

付费计划客户需要始终保持有效的支付方式。如果 Linkly 无法处理支付:(i) 客户将收到通知;(ii) 客户的链接可能被暂停;(iii) 如果在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支付,订阅可能会被无需进一步通知的情况下取消。

9.4 价格变更

Linkly 保留随时修改其 定价 的权利。Linkly 将在任何价格变更生效前向现有客户提供最少三十 (30) 天的书面通知。在变更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构成对新定价的接受。

9.5 税款

定价页面或任何订单表格中列出的所有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商品和服务税、使用税、预扣税以及任何其他类似税款、关税或任何税务当局征收的费用(统称"税款")。客户负责支付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适用税款,但对 Linkly 净收入征收的税款除外。在 Linkly 需要从客户处收集税款的情况下,此类税款将添加到客户的发票中。在英国或 Linkly 注册增值税或等同税款的司法管辖区内建立的客户将被收取适用税率。客户应向 Linkly 提供 Linkly 合理要求的任何税务登记信息(包括有效增值税号,如适用),以确定正确的税务处理。

9.6 退款

Linkly 的 退款政策 已通过参考合并到本协议中。

9.7 域名注册

在客户通过服务购买托管域名的情况下,Linkly Ltd 以其自己的名义注册该域名,并是记录中的注册人。Linkly 代表客户持有注册,并授予客户在客户的域名订阅保持活跃且客户遵守本协议的期间内与服务一起使用该域名的独家权利。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托管域名购买:

  • 域名注册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退款,不受 Linkly 一般退款政策的覆盖。
  • 域名注册期限为一 (1) 年,按年计费。如果 Linkly 无法在续期时向客户的支付方式收费,Linkly 将在注册被取消之前重试最多七 (7) 天。
  • 客户可要求 Linkly 将托管域名转让到客户自己的名称,由客户选择的注册商进行。在客户账户处于良好状态且已支付该域名的所有费用的情况下,Linkly 将支持转让,受适用的注册表和 ICANN 转让规则限制。域名必须至少六十 (60) 天才能转让到另一个注册商。
  • Linkly 管理托管域名的 DNS;客户不能直接添加或删除 DNS 记录,Linkly 不必代表客户添加自定义 DNS 记录。
  • 客户不得购买包含或容易混淆于客户无权使用的商标、品牌或名称的域名。Linkly 可拒绝任何购买或取消任何 Linkly 合理认为违反此要求的注册。
  • 任何托管域名的使用仍受可接受使用政策的约束。

如果 Linkly 收到投诉、法律诉求或其他合理证据表明托管域名或其使用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Linkly 可无需对客户承担责任的情况下:(i) 向投诉人、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提供商披露客户的身份和联系详情,包括 ICANN 注册政策所要求的情况;(ii) 禁用客户在该域名上的链接;(iii) 暂停、取消或转让域名注册,包括以实现任何争议解决程序的结果。在这些情况下不欠任何退款。

Linkly 不对域名注册、续期、过期、转让或 DNS 配置的任何问题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提供任何保证或保证。客户可根据需要使用第三方域名注册商。

9.8 免费计划

在客户通过免费计划访问服务的情况下,服务按"现样"提供,不带任何种类的保证或服务水平承诺。Linkly 可随时修改、暂停、限制或终止免费计划访问,无论是否通知。免费计划受定价页面上所述的使用限制的约束。

9.9 企业计划和条款优先级

企业计划受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自定义商业条款的约束,这些条款可能包括单独的订单表格、主服务协议或数据处理协议,其中规定了定制商业、安全或数据保护条款。在本协议与已执行的订单表格或主服务协议之间存在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已执行订单表格或主服务协议的条款应在冲突范围内优先。

10. 数据保护和隐私

Linkly 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由 Linkly 隐私政策 管理,该政策已通过参考合并到本协议中。Linkly 可使用第三方 AI 服务处理客户数据用于内部操作目的,包括自动化客户沟通;此类处理商在隐私政策中列出。在 Linkly 作为数据处理方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在适用数据保护法(包括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 2018 年数据保护法)的含义范围内,此类处理应由 Linkly 的 数据处理协议 管理。

11. 保密性

每一方("接收方")可能会收到另一方("披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机密或专有信息。接收方应:(i) 使用不少于合理的谨慎态度对此类信息进行严格保密;(ii) 不得未经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iii) 仅将此类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行使其权利的目的。这些义务不适用于通过接收方不付责任而已成为或正在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或法律或法院命令要求披露的信息。

12. 陈述和保证

12.1 相互陈述

每一方向另一方陈述和保证:(i) 它具有进入并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的完整权利、权力和权限;(ii) 它的进入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第三方协议。

12.2 客户保证

客户陈述和保证:(i) 所有客户数据及其使用服务符合适用法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ii) 客户已为客户数据中包含的任何个人数据的处理获得了所有必要的同意和授权。

12.3 保证免责声明

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服务按"现样"和"如有"提供,不带任何形式的保证。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Linkly 明确否认所有保证,无论是明示、隐示、法定还是其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关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所有权和不侵权的隐示保证。Linkly 不保证服务将不间断、无错误或不含有害组件。

13. 责任限制

13.1 间接损失排除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双方都不对另一方就任何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业务损失、数据损失或商誉损失,无论如何产生,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还是其他,即使已被告知此类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3.2 集计责任上限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Linkly 对客户因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索赔的总集计责任不应超过客户在导致索赔的事件之前立即支付给 Linkly 的一 (1) 个月订阅费。对于年度计费的客户,该金额应计算为当前订阅期间所支付年度订阅费的十二分之一 (1/12)。

13.3 基本基础

客户确认本条款中的责任限制和排除反映了风险的合理分配,并构成了双方之间交易的基本基础。Linkly 不会在没有这些限制的情况下进入本协议。

13.4 例外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限制或排除任何一方对以下情况的责任:(i) 由过失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ii) 欺诈或欺诈性陈述;(iii) 任何不能被适用法律排除或限制的其他责任。

13.5 司法管辖区变化

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排除某些保证或限制对特定类型损害赔偿的责任。在此类司法管辖区,本条款中的排除和限制应仅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14. 赔偿

客户应赔偿、辩护并使 Linkly 及其官员、董事、员工和代理人无害,免受因以下原因产生或与以下有关的任何索赔、损害赔偿、损失、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i) 客户对本协议的服务违反使用;(ii) 客户数据或客户通过服务传输的任何内容;(iii) 客户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iv) 客户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v) 第 9.7 条下由 Linkly 代表客户注册的任何托管域名,包括域名本身及其任何使用。

15. 贸易合规和反贿赂

15.1 出口管制和制裁

客户陈述、保证和承诺:(i) 其不是,且不是由受英国(包括 HM Treasury 金融制裁实施办公室)、欧盟、美国(包括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联合国或任何其他适用当局管理或执行的经济或贸易制裁的人或实体(统称"制裁")所有或控制;(ii) 它不位于、组织或居住在本身受全面制裁的任何国家或地区;(iii) 它将不会以使 Linkly 违反任何适用出口管制或制裁法律的方式使用服务,包括向 (i) 或 (ii) 中提及的任何人或实体提供对服务的访问。

如果 Linkly 确定,在其合理裁量权下,继续提供服务会或可能会违反适用的出口管制或制裁法律,Linkly 可能会立即且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客户对服务的访问。

15.2 反贿赂和反腐败

每一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包括 2010 年《英国贿赂法》和《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不应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提供、承诺、给予或授权给予任何财务或其他优势,以诱导或奖励不当表现,或以将构成适用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下的违法行为的方式。每一方应维持合理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本条款。

16.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的延迟或未能履行其义务因该方合理控制范围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自然灾害、战争、内乱、政府行动、工业纠纷、第三方电信基础设施故障或互联网故障)("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双方都不应违反本协议或对任何延迟或未能履行其义务承担责任。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缓解和克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7. 一般条款

17.1 管辖法律和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和因本协议或其主题或成立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应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管辖和解释。除第 17.2 条外,英格兰和威尔士法院应具有专属司法管辖权以解决任何此类争议或索赔,每一方不可撤销地服从该司法管辖权,除了 Linkly 可能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客户进行诉讼以保护其知识产权或追回未支付费用。

17.2 争议解决

在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事件中,双方同意首先在各方高级代表之间进行至少三十 (30) 天的善意谈判以尝试解决争议,然后再开始正式法律诉讼。

17.3 完整协议

本协议连同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可接受使用政策以及任何适用的订单表格或计划文档,构成了双方关于其主题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与该主题相关的先前和现当代协议、陈述和理解,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

17.4 修订

Linkly 保留随时修订本协议的权利。在修订实质性的情况下,Linkly 将至少三十 (30) 天提前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该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注册账户地址或通过在服务中的显著通知发送。客户在任何修订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构成对修订协议的接受。

17.5 转让

客户不得在没有 Linkly 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转移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Linkly 可在与合并、收购、实质性资产出售或其他公司重组相关的情况下无需同意而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17.6 弃权

双方在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迟不应构成对该权利、权力或救济的弃权。弃权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并由弃权方签署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17.7 可分割性

如果有管辖权的法院发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以达到使其有效和可执行所需的最小范围进行修改,或如果不能以这种方式修改,它应从本协议中删除。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应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17.8 通知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请求和其他沟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方在注册时提供或以其他方式书面更新的联系详情。通知应在发送到正确地址后收到时视为有效。Linkly 的通知地址是 support@linklyhq.com。

17.9 各方的关系

双方是独立承包商。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在双方之间创造或暗示伙伴关系、合资企业、代理、雇佣或受信责任关系。

18. 联系信息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顾虑或通知,或在适用数据保护法下行使任何权利,请通过 支持门户 或电子邮件 support@linklyhq.com 联系 Lin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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